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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8章 诡辩!【求月票!】


第358章  诡辩!【求月票!】

    证明证言的合理性!?

    话音落下的刹那。

    公诉方众人面色一变,黄仁将情绪压下,倒也没对身边那个年轻检察官说什么。

    不犯错的新人他还没见过,最重要的是..

    「反应真快啊,这种言语上的小漏洞都能立马反应过来.

    」

    黄仁感到些许头疼,他现在甚至没有丝毫徐良手上的东西是什么。

    单单是徐良那超乎常人的反应就令他棘手万分。

    要知道这可没有提词器,不是什么看著字句找漏洞的阅读理解。

    常人听他们一句话,短时间估摸著都理解不过来,甚至是下一秒就忘记说了什么,但对方...

    几乎是说完后,下一秒就立马进行攻击!

    自己这边,算上黄仁共有五人,而被告方...却是对方一人在辩诉!

    「难怪一组二组如临大敌,是我冒进了..

    」

    黄仁深吸一口气。

    「这律师...有点实力!」

    旋即,黄仁收起心思,郑重无比的抬头看著徐良,眼神异常严肃。

    「这是什么?」

    审判席上,张博看著徐良手里的东西眉头紧蹙。

    举证期间...徐良有给出类似的东西吗?

    张博陷入回忆。

    「这是有关被告人吕雄的心理鉴定报告。」

    徐良缓缓说道,他将信封袋打开,一份文件出现在手中。

    上面赫然是来自杨主任亲自承认的鉴定。

    书记员自觉上前,发觉没问题后便递交给审判席上的张博。

    张博凑近一看,旋即...眼神中流露出惊讶。

    「根据瀚海市权威机构鉴定。」

    「被告人吕雄,患有中度抑郁症、焦虑症,以及创伤性应激综合征!」

    「也就是说,我方委托人的主观意识与常人不同!」

    「这是否能侧面填补被告人的证言缺陷!?」

    徐良面无表情,将自己的一套逻辑搬出。

    「同时!」

    「所谓的间接故意杀人,指的是在主观意识的基础上,明确知道此类行为后果」的情况下放任,最终导致人员死亡。」

    「那么,请问公诉方,我方委托人是否满足这个条件!?」

    一番话下来。

    原本那需逻辑严丝合缝的检察官顿时哑然,不知该说些什么。

    满足吗?

    谁知道呢,正如子非鱼安知鱼之乐」。

    他们不是吕雄,自然不知道对方主观意识是否满足这条件。

    但用屁股想都知道,拥有这种心理疾病,怎么可能不会影响到主观意识!?

    只要影响,那间接故意杀人...虽抹不掉,但会变成疑点」。

    巧的是,东国现在正在逐渐从疑罪从有」,改为疑罪从无」!

    换句话说。

    只要黄仁掏不出足够份量的客观证据,那吕雄就不构成间接致人死亡!

    但.

    「被告方,你方意思是,案件中所呈现出的幻觉,是因被告人的心理疾病所导致?」

    黄仁忽的反问,将问题踢给徐良。

    谁主张谁举证!

    黄仁眸光一闪。

    这种无法验证的东西想丢给自己?他可不是新兵蛋子!

    他要做的,只是让徐良无法验证,而疑点继续存在,旋即检察院二次调查验证即可。

    只可惜..

    「不,我方从未说是因心理疾病所引起!」

    「我方只是主张并诠释被告人的意识不够清晰!」

    「并且...上述材料,只是证据中的其中一点!」

    徐良立马接话,好似提前预料到对方会如此说一般。

    下一秒,不给愣住的黄仁反应时间」尊敬的审判长,听审席诸位。」

    「接下来我将对案件中,有关证言的幻觉来源进行解释!」

    徐良立即抽出另一份文件。

    这是..

    「这是瀚海市司法鉴定机构,针对被告人吕雄的身体检测报告!」

    「报告上显示被告人曾多次、且长时间注射过甲苯噻嗪,故而在色谱检测上,针对甲苯噻嗪的检测为阳性!」

    甲...甲苯噻嗪?

    刹那间。

    整个法庭为之一滞,所有人愣了又愣。

    甲苯噻嗪是什么东西?

    说实话,如果不从事这方面的工作,那几乎九成五的人不知道这玩意是什么。

    但巧的是...现场最不缺的的就是记者!

    这帮人可是什么都知道一点!

    「甲苯噻嗪!?兽用管制麻药!?」

    恍惚间,听审席有人愣住,旋即反应过来瞬间错愕。

    「什么意思?这玩意是什么?」其余人连忙询问。

    那记者很明显脸色不太好,却还是耐著性子给对方解释。

    「甲苯噻嗪就是一种兽用麻药,流通性很广,各大兽用药制药厂,又或是药物分销商里都能买得到。」

    「一般情况下是用来给牲畜做手术所使用。」

    「但和吗啡一样,这玩意有个缺陷,那便是,一旦给人使用,便会....

    」

    说著,记者顿了顿,对周围人说道:「拥有很高的成瘾性!」

    「并且,这类药物相比其余药,副作用会更加严重,随时都有可能因副作用而导致死亡!」

    「相比之下,所谓的幻觉...只能算是个小事。」

    和吗啡一样?

    《刑法》第十八条规定,主张针对被告方,在本次案件中进行轻判、减刑!」

    徐良面无表情的将这番话说出。

    「甲苯噻嗪...怎么又牵扯到这东西了..

    「,审判席上,张博咂舌,眉头拧成一个疙瘩,视线在上面不断扫去。

    他是来看徐良被动接招的,怎么...怎么庭审节奏又落入对方手中了!?

    不过。

    还不等张博开口,便听到耳旁又响起一阵声音。

    「不对!

    39

    「被告方,《刑法》第十八条规定的是(精神病人刑事责任能力的根本依据)!」

    「被告人并无精神领域疾病,无法适用这条法例!」

    黄仁忽的找到突破口,眸光一凝。

    没错,第十八条规定的是与精神病有关的法例,如果运用的好,精神病是完全可以免除刑事责任的!

    不过吕雄并没有精神病,理论上来讲确实不适用法例,所以黄仁下意识就将其戳穿!

    但可惜...

    上套了。」

    徐良脸上露出笑容,当即点头道:「没错。」

    这是...附和?

    黄仁等人一愣,但下一秒......

    「但是!」

    徐良忽的话锋一转。

    「公诉方,在1950年的《刑法大纲》草案为如下。」

    「「犯罪人为精神病人,或系一时的心神丧失,或因在其他病态中,于犯罪时不能认识或控制自己的行为者,不处罚;但应施以监护」!」

    「上述所说虽只是草案,与97年颁发刑法有些出入,但我方认为,两者间的核心依据却相同!」

    草案对这次案件,主要用途并非精神病人。

    而是或系一时的心神丧失」,这才是重点!

    甲苯噻嗪、心理疾病、刑法草案...

    黄仁恍惚了一下。

    此时,他忽的发现对方好似不知不觉间已然形成一套有效,且严密的逻辑链!

    并且每一个论点都有佐证相辅相成!

    「刑法在逐步修缮完整,每一次刑法更替,旧刑法便会失去效应!」

    「更别提还是未生效的草案!」

    黄仁皱眉,黑著脸进行反驳。

    「我方被告人很明显拥有精神障碍!」徐良开口驳回。

    「精神障碍并非精神病!」

    黄仁的能力再次彰显,但也被气的不轻,险些被气笑。

    「被告方,你这是在诡辩!!!」

    徐良不说话了,无视掉公诉方难看的眼神,以及听审席愤怒的注视,他扭头看向审判席。

    诡辩吗?

    这并不是诡辩,只不过用错时代罢了。

    如果是后世,在《精神卫生法》中明确精神障碍」概念,完全适用吕雄。

    但怎么说也是以后,无法适用眼下。

    不过他却可以提供这个概念用来辩驳一下!

    见徐良不说话。

    整个法庭也逐渐沉浸下去。

    审判席则是头疼起来。

    「这都在说些什么..

    」

    审判员孙湖只觉得头疼欲裂,就好像有蚂蚁在啃食大脑一般。

    他最烦的就是这种意识上的东西。

    每次一扯精神病,各种复杂的逻辑令人恨不得直接让脑袋炸掉!

    尤其是眼下这案子,双方逻辑更是看谁都觉得对。

    「从警方和公诉方的逻辑链来看,被告人确实是犯有故意杀人罪。」

    「但如果从辩护律师所说的逻辑,以及递交的信息来看...确实属于精神障碍」,完全不存在故意杀人。」

    张博深吸一口气,绞尽脑汁的思索著。

    这该怎么办?

    偌大的法庭,赫然沉默下去,直到....  

    三个法官低声交流后。

    「砰!

    7

    锤声落下,惊醒现场所有人。

    当听审席,以及双方人员抬头看去时。

    耳旁便听到一句话。

    「本次庭审..步入休庭阶段。」

    「下次开庭时间定于七天后,九月十七日!休庭期间用于讨论案情!」

    张博揉了揉眉心,深呼一口气,旋即逃也似的离开庭审现场。

    休...休庭?

    确实是得休庭,这案再讨论下来,弯弯绕绕能让三个法官大脑宕机。

    必须得有足够的时间去合议室讨论一下案情。

    听此。

    公诉方那边也不再忍耐。

    「哼!」

    黄仁临走前看了眼徐良,旋即黑著脸直接带人离开。

    反倒是明面占便宜的徐良..

    「呼,真难缠啊....

    」

    徐良松了口气的同时,脸上又流露出咂舌。

    跟这帮天天拿《刑法》当饭吃的人讨论法例的适用...远比对付寻常律师要棘手的多一徐良自认自己的反应速度,临场应变能力足够快。

    但很明显...黄仁也不差!

    「但即便如此......逻辑链还是太过薄弱。」

    徐良深吸一口气,只觉得一阵头疼。

    吕雄将人看成野猪,旋即追逐数百米,接著野猪在眼中有几瞬时间变成了人,旋即将人杀害。

    连结客观事实,这不是猪,而是人,那看到的猪一直都是错觉,如此长时间的错觉,甲苯噻嗪确实能做到。

    但同时还能保持正常的认知逻辑正确......这点就很可疑了!

    毒品侵蚀,可不是单纯的幻觉,他还会将你的潜意识,你的认知都给侵蚀掉!

    即便是徐良,也未听说过幻觉如此严重的情况下,认知和反应却丝毫不受影响的。

    「除非...断掉客观事实,可这也不现...等等。」

    恍惚间。

    徐良忽的愣住,他好似想到什么一般,呢喃开口道:「如果说...不看受害者呢?」

    「吕雄一直追逐胡华,期间长达几分钟的时间将其看成猪,仅有几瞬的画面是看成了人,这很不合逻辑。」

    「可如果反过来想。」

    「吕雄确实是追的野猪,双方追逐数百米,期间出现几瞬,将猪看成人的错觉.

    」

    几瞬的错觉,那就...

    「很合理了!」

    恍惚间,徐良恍然大悟,犹如拨云见雾一般!

    只是若是如此的话..

    「客观事实的胡华死亡...这又是怎么一回事?」

    「如果吕雄没杀胡华,那...是谁杀的胡华?有第二杆枪...第二杆枪在谁手里?为什么要杀一个13岁的孩子!?」

    「还有三马村。」

    「兽医和村长肯定知道些什么,他们那仿佛圈养家禽一般的行径..

    」

    徐良皱眉,陷入沉思之中。

    直到衣角被人扯了扯,这才回过神来。

    「再不走就走不了了。」只见杨若兮指了指听审席的众人,小声说著。

    徐良扭头看去,看到听审席那无数聚焦在自己身上的记者。

    徐良顿了顿,旋即咧嘴一笑。

    「得。」

    「名声要臭了。

    97

    果不其然。

    当徐良和杨若兮苏瑜,草草收拾好东西,准备离开中级法院。

    但两人只走出法院,便看到一群记者,乌决决的围了上来。

    「徐律师,请问您能解释一下您在法庭上的所作所为吗!?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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