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58章 黑龙江杀人狂魔李加政(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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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加政和钟兆辉把交警华某拖进了玉米地里,然后一顿乱刀伺候,很快就把人给捅死了。
按照李加政的习惯,杀完人之后,肯定要哈哈大笑,没想到他这么一笑,竟然引来了两个人。
事情是这样,就在李加政和钟兆辉刚把人拖进玉米地的之后,路上就开过来一辆车,这辆车里坐了两个人,他们是兰西县公安局城西派出所的联防队员。
两个联防队员路过这里的时候,看到路边停了一辆车,旁边玉米地里的玉米杆还哗哗乱动,这一下就引起了他们的怀疑。
根据官方的通报,这两个联防队员当时怀疑有人在玉米地里偷玉米,就想进去看看情况,但这种说法是值得推敲的。
如果怀疑偷玉米的话,最起码也得看到有人抱着玉米出来才合理,只看到玉米杆在动,万一是路过的人进去上厕所呢?
另外作者作为一个东北人,以我对东北人的了解看,就算是路人停车去玉米地里掰几根玉米吃,那也是正常事,只要不祸害庄稼,那都不算偷,即便是主人发现了,也能大大方方的送给你,警察压根就不会管这种事。
所以说警方的这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,大概率他们是怀疑一男一女在玉米地里搞节目,那就很可能是不正当男女关系,这种事去管一管,那就有油水可捞了。
结果这两个联防队员倒霉了,他们钻进玉米地的时候,李加政刚杀完人,正在那哈哈大笑呢,他和钟兆辉看到两个联防队员之后,马上就愣住了。
联防队员并没有注意到被杀的华某,而是一边往里走,一边质问了一句:“谁在笑呢?你们在这干什么呢?”
李加政赶紧给钟兆辉使了个眼色,等两个联防队员近身之后,两人拿着刀子突然出手,一人对付一个,几下就把两个联防队员捅死了。
这次杀完人之后,李加政可没敢再笑,万一再引出伏兵就不好办了,毕竟这两个联防队员是穿着制服的,他们也不确定附近还有没有其他警察,所以这次他们连尸体都没敢烧,赶紧钻出玉米地开车跑掉了。
9月20号晚上7点钟,两人又在哈尔滨市道外区的化工路杀死一名出租车司机,9月29号上午十点钟,七台河市的黑车司机杨某被杀死,10月25号晚上,又一名司机惨遭毒手,这三起案子的作案手段跟之前都差不多,过程就不详细描述了。
此时李家正手上已经有了九条人命,而且都是在1997年做的案子,当时都没能破案。
接下来的日子,李加政他们就没有再继续杀人了,也许是他觉得没啥意思了,毕竟杀人这件事对自己来说已经是得心应手,胆子已经练出来了,就不需要再杀了,专心搞钱才是正事。
根据李加政交代,他自己的盗窃技术十分了得,主要以在人流密集的地方扒窃为主,只要被他相中的目标,就没有失手的时候。
时间转眼间就过去了6年,一直到2003年,一件有意思的事来了,就是李加政最早的那个同伙闫洪海,因为盗窃被警察抓了。
闫洪海当初因为害怕,离开了李加政,随后他跑去哈尔滨自己单干了,这小子也拉拢了几个同伙,开始是偷东西,后来就开始专心玩上抢夺了。
办法就是骑着摩托车在大街上溜达,看着哪个女人拎着包,就加速冲过去,一把把包给抢走。
这是闫洪海在电视新闻上跟广东那边学的,他觉得这招比抢劫强多了,而且是两个罪名,抢劫罪的上限是死刑,但抢夺罪的上限是无期徒刑。
盗窃罪的上限也是无期徒刑,但抢夺的效果明显要比盗窃强太多了,效率也要更高一些,三秒钟就能搞定,所以同样是无期徒刑,当然要选一个收入高,风险小的。
所以说南方人还是聪明,东北以前是没有人这么干的,后来那些搞抢夺的,基本上都是在新闻里跟南方人学的。
闫洪海和他的同伙之前已经搞过无数次抢夺了,一直都没有出事,但常在河边走,哪有不湿鞋,该来的终究要来的。
2003年1月11号下午五点钟,闫洪海和一个叫刘喜才的同伙在海尔滨市道外区盯上了一个女人,作案过程非常顺利,骑着摩托车过去,一把就给包抢跑了。
那女的被抢之后,马上大声喊道:“快抓人啊,快抓人啊,那两个骑摩托车的把我包给抢走了!”
结果这两个小子,当时正好有八个民警路过这里,马上开始对他们进行围追堵截,最后将两人成功抓获。
两个人被抓之后,警察一边对他们进行审问,一边去调查他们的住处,很快就根据搜查到的赃物,确认了他们和一大堆抢夺案有关。
仅仅是闫洪海跟刘喜才一起合作的抢夺案,能确定的就有12次之多,涉案金额六千多元,另外闫洪海还和其他同伙一起合作了38次,涉案金额两万四千多元。
随后警方又确认了闫洪海和鸡西市、牡丹江市、哈尔滨市的多起盗窃案有关,涉案金额加起来将近十九万元。
这一下问题就来了,这么多案子加在一起,虽然不会被判死刑,但大概率也得是个无期徒刑,所以闫洪海就有想法了。
闫洪海问警察:“假如我要举报一起杀人案,能不能算我立功,少判我几年呢?”
警察告诉闫洪海:“那肯定对你的刑期有影响,关键就是看你举报的线索价值有多大了!”
闫洪海想举报的人正是李加政,可是问题又来了,1997年的那起杀人案他也参与了,当时他们三个一起杀的人,你说自己是被逼的,那得有证据才行。
如果其他两人被抓之后,都说闫洪海是自愿参与杀人的,那你就是杀人了,本来是无期徒刑,再加上这个杀人罪,那结果肯定就是死刑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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