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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50章 马赶明下了黑手


马赶明躺在自家炕上,睁着眼睛看房梁。外头粉条加工厂的机器声隐约传进来,“轰隆、轰隆”,不紧不慢,像一颗强壮的心脏在跳动。这声音从早到晚,从晚到早,没个停歇的时候,钻进他耳朵里,变成侯大良那张看似敦厚、实则精明的脸,变成村民们领分红时咧到耳根的笑,变成一声声“侯厂长”、“大良哥”的亲热称呼。

“凭什么?”他咬着后槽牙,指甲掐进掌心,掐出深深的血印。

他马赶明在村里经营了二十年,从生产队记分员到村委会会计,再到现在的副主任,一步一个脚印,见了谁不是恭恭敬敬叫一声“马主任”?可侯大良算个什么东西?一个投机倒把起家的个体户,仗着有几个臭钱,在村里开厂子,笼络人心,现在倒好,连老支书开会都得先问问“大良啥意见”。

前几天村里修路集资,侯大良一个人出了大头,路名都要叫“大良路”。昨天小学校舍漏雨,侯大良掏钱全换了新瓦。今天一早,马赶明亲眼看见侯大良站在村口,给要去县城上高中的孩子们发红包,一人二百,说是“助学鼓励”。那些平日在马赶明面前低眉顺眼的村民,围着侯大良,那感激涕零的样子,让他胃里直泛酸水。

权力?他马赶明手里那点权力,在真金白银面前,屁都不是。

他翻了个身,面朝墙壁。土墙斑驳,裂缝像蛛网。这房子还是他爹留下的,三十年了,墙皮掉了一层又一层。侯大良家呢?三层小楼,瓷砖贴到顶,太阳一照,晃人眼。

“我要让他跪下来求我。”马赶明对着墙壁,一字一顿地说,声音低得像从地缝里挤出来,“我要让他知道,钱再多,有些东西,他护不住。”

这个念头像毒藤,一旦缠上心头,就疯狂生长,枝枝蔓蔓勒得他喘不过气。他开始在暗处盯着侯大良,像狼盯着肥羊,寻找下口的地方。家庭?侯大良父母早逝,没什么牵挂。事业?粉条厂正红火,动不了。人际关系?侯大良为人圆滑,村里少有仇家。

直到那天午后,马赶明蹲在村口老槐树下抽烟,看见侯金凤挎着竹篮从供销社回来。十六岁的姑娘,像三月枝头刚绽的桃花,穿着碎花小褂,两根乌黑的辫子垂在胸前,走路轻轻盈盈,嘴里哼着歌,阳光照在她脸上,绒毛都看得分明。

几个半大小子蹲在路边,眼睛直勾勾地跟着她转。侯金凤脸一红,低下头加快脚步,辫梢一甩一甩,像受惊的鸟尾巴。

“侯家的闺女,真水灵。”旁边修鞋的老王头咂咂嘴。

“那可不,侯大良的掌上明珠。”另一个接话,“五个儿子才得这么一个闺女,惯得跟什么似的。听说前村刘家托人去说媒,被侯大良一口回绝了,说闺女还小,要多留几年。”

“留?再留就留成老姑娘了。我听说,镇上有单位的人家都来打听过……”

马赶明没再听下去。他盯着侯金凤远去的背影,那纤细的腰身,那饱满起来的胸脯,那白净的脖颈,脑子里“嗡”的一声,一个恶毒的念头像毒蛇出洞,猛地蹿了出来。

毁了她。

毁了这朵花,侯大良的心就碎了。钱再多,楼再高,名声再响,有什么用?闺女毁了,他一辈子都得活在耻辱里,在村里抬不起头。到时候,谁还会围着个“脏了”的闺女她爹转?侯大良那点从容,那点体面,会像被戳破的气球,“噗”一声,全泄了。

这个念头太毒,毒得马赶明自己都打了个寒颤。他猛吸两口烟,烟头烫到手才惊醒。可那念头一旦冒出来,就像野草,烧不尽,春风吹又生。夜里睡不着,他睁眼闭眼,都是侯金凤惊恐的脸,侯大良崩溃的表情,还有村里人指指点点的样子。

想着想着,他竟然咧开嘴,无声地笑了。笑着笑着,眼泪都出来了。

“对,就这么办。”他抹了把脸,眼神冷下来,“侯大良,这是你逼我的。”

人选,他早就看好了——傻三,他那同母异父的弟弟。

傻三不姓马,随他死去的爹姓赵,大名叫赵有田,可村里没人叫,都叫他“傻三”。他娘带着他改嫁到马家时,傻三已经七八岁,傻名早就传开了。马赶明大他十岁,从小就看不上这个拖油瓶弟弟,嫌他丢人。傻三二十多了,智力还停留在七八岁,说话含糊不清,嘴角总挂着口水,见了年轻女人就嘿嘿傻笑,眼睛直勾勾地盯。

可傻三有力气,一身蛮肉,能扛二百斤麻袋不喘气。因为傻,因为穷,因为家里有个厉害的后爹和瞧不起他的哥哥,傻三在村里是最底层,谁都能踹一脚,骂一句。这样的傻子,用完了,说出去的话没人信,追究起来,一句“傻子懂什么”就能推干净。

完美。

马赶明开始有意无意地对傻三“好”起来。家里吃剩的半个馍,他扔给傻三;过年割的肉,他偷偷切一小块,用油纸包了塞给傻三。傻三捧着馍和肉,咧嘴傻笑,口水流得更长了,含糊地叫“哥,好哥”。

“三儿,想不想天天吃肉?”马赶明蹲在傻三面前,看着他狼吞虎咽。

傻三使劲点头,油手在脏衣服上抹:“想,想吃肉。”

“哥给你说个媳妇,好不好?”

傻三浑浊的眼睛亮了:“媳、媳妇?像金凤那样好看的?”

马赶明心里一跳,脸上笑容更温和:“对,就金凤那样,白白净净,辫子长长的。”

“金凤好看,香。”傻三嘿嘿笑,露出黄黑的牙,“她从我跟前过,我闻见,香。”

马赶明压住心里的恶心,凑得更近,声音压得低低的,像毒蛇吐信:“后天,后半晌,太阳偏西的时候,你去村东头玉米地里藏着。看见金凤过来,你就冲出去,抱住她,拉进玉米地深处。把她衣服脱了,就像公狗骑母狗那样,懂吗?可舒服了,比吃肉还舒服。”

傻三似懂非懂,眼睛里的光混乱而原始:“舒、舒服?”

“舒服。完了,她就是你的媳妇了,天天给你做饭,晚上陪你睡觉,给你生娃娃。”马赶明盯着傻三的眼睛,一字一句,像在给一个空洞的容器注入毒液,“记住了,就躲玉米地里,别让人看见。完事了就跑回家,躲屋里,谁问也别说。说了,就没肉吃了,还要被枪毙,‘砰’!”他做了个开枪的手势。

傻三被“枪毙”吓住了,瑟缩了一下,但“媳妇”、“舒服”、“生娃娃”这些词在他简单混沌的脑子里搅动着,混合成一种原始的冲动。他用力点头,口水滴到衣襟上:“不说,打死不说。有媳妇,舒服。”

马赶明拍拍他的肩,脸上露出满意的、冰冷的笑。

七月初八,午后。天闷热得像蒸笼,一丝风都没有。知了在树上声嘶力竭地叫,叫得人心烦。

侯金凤今天特别高兴。邻村请了县里的戏班子,唱三天大戏,今年头一天。她早就和小姐妹桂花、小翠约好,吃了晌午饭就去看。可临出门,娘让她把晾在院里的被单收进来,说看着天不对,怕下雨。这一收一叠,就耽搁了工夫。等她急急忙忙收拾好,桂花和小翠已经等不及,先走了,说在戏台子下面等她。

金凤挎上娘给她缝的碎花布包,里面装着炒瓜子,还有娘偷偷塞给她的两毛钱——让她买根冰棍解暑。她蹦蹦跳跳出了门,两条辫子甩在身后。十六岁的姑娘,心里装不下烦恼,只有对热闹戏台的向往,对才子佳人故事的憧憬。

从侯家到村东头,要经过一片河滩地,再穿过一片茂密的玉米田。这片玉米是侯大良承包的,长得特别好,杆子比人还高,叶子墨绿墨绿的,密不透风。金凤小时候常跟哥哥们来这儿捉蚂蚱,掰嫩玉米烤着吃。今年玉米长势尤其好,走在田埂上,两边的叶子能刮到胳膊。

她哼着歌往前走,是昨晚收音机里听来的《天仙配》选段:“树上的鸟儿成双对……”声音又脆又甜。太阳已经偏西,但热气还没散,她额上沁出细密的汗珠,碎花小褂的后背湿了一小片。

走到玉米地中间时,四周突然静了下来。知了声远了,风停了,只有玉米叶子偶尔“沙啦”一声。金凤心里莫名有点发毛,加快了脚步。

就在这时,右边玉米丛猛地一晃,一个高大的黑影“呼”地窜了出来,带着一股浓烈的汗臭和泥土味,像座山一样压向她。

金凤吓傻了,张着嘴,一声尖叫卡在喉咙里。一只粗糙、肮脏、带着厚茧的大手死死捂住了她的嘴,力道大得她下巴生疼。另一只铁钳似的胳膊箍住她的腰,把她整个人提了起来,双脚离地。

是傻三。他那张流着口水的、扭曲的脸近在咫尺,浑浊的眼睛里闪着疯狂的光,嘴里含糊不清地念叨:“媳妇……我的……舒服……”

金凤拼命挣扎,双脚乱蹬,双手在傻三粗壮的胳膊上又抓又掐,留下道道血痕。可她一个十六岁的姑娘,那点力气在发了狂的傻三面前,像蚂蚁撼树。傻三拖着她,一头扎进玉米地深处。玉米叶子像刀片,刷过她的脸、胳膊、小腿,火辣辣地疼。她的布包掉了,炒瓜子撒了一地,那两毛钱纸币飘起来,又落下,被踩进泥里。

她被重重摔在地上,后背撞上硬土,一口气差点没上来。尘土扬起,呛进鼻子。傻三那只捂着她嘴的手稍微松了松,她刚要吸气呼救,傻三整个人就压了下来,沉重的身体像石磨,压得她胸腔剧痛,无法呼吸。

“不……不要……”她终于挤出声音,带着哭腔,颤抖得不成调。

傻三听不懂,或者根本不想听。他脑子里只有哥哥说的“舒服”、“媳妇”。他一只手轻易地制住金凤乱挥的两只细腕,按在她头顶上方,另一只手粗暴地去扯她的衣服。

“刺啦——”

碎花小褂的扣子崩飞,前襟被撕裂,露出里面月白色的小衣和一片雪白的肌肤。少女从未暴露在外的身体,就这样暴露在闷热浑浊的空气里,暴露在一双野兽般的眼睛下。

金凤的眼睛瞪得极大,瞳孔里映出傻三扭曲的脸,映出上方摇晃的、墨绿的玉米叶子,映出一小块灰蒙蒙的天空。极致的恐惧像冰水,瞬间浸透四肢百骸,她连挣扎的力气都没有了,身体僵硬,只有眼泪汹涌地往外淌,流进耳朵,流进头发,流进泥土。

傻三的动作粗野而笨拙,带着动物般的本能。她张着嘴,却发不出任何声音,眼前的一切开始旋转、模糊、变暗。

世界崩塌了。

那些在戏文里听来的才子佳人的爱情,那些对未来的懵懂憧憬,那些属于十六岁少女的、干净明亮的一切,都在这一刻,被粗暴地、肮脏地、彻底地碾碎了。她像一朵刚刚绽放就被踩进烂泥里的花,所有的芬芳、色彩、生机,都在瞬间凋零,只剩下无尽的黑暗和冰冷。

时间失去了意义。也许很短,也许很长。傻三终于停下来,心满意足地喘着粗气,从她身上爬起来,笨拙地系上裤子。他低头看看躺在地上、如同破布娃娃般的金凤,她眼神空洞,望着上方,一动不动,只有眼泪还在无声地流淌。

傻三咧开嘴,嘿嘿笑了两声,含糊地说:“媳妇……我的了……”然后,他像完成了一件任务,转身,拨开玉米杆,深一脚浅一脚地跑走了,很快消失在茂密的青纱帐里。

四周重归寂静。只有风吹过玉米田,发出连绵不绝的、海浪般的“沙沙”声,像在呜咽,又像在叹息。几只受惊的麻雀扑棱棱飞起,又落下。

金凤躺在冰冷的泥土地上,碎花小褂破烂地挂在身上,遮不住什么。她慢慢蜷缩起身体,抱住自己,开始剧烈地发抖,牙齿咯咯打颤,却发不出一点声音。眼泪流干了,眼睛又干又涩,像两口枯井。

天,一点点暗下来了。玉米地里光线更暗,那些高高的杆子像沉默的巨人,围着她,俯视着她。远处隐隐传来锣鼓声和咿咿呀呀的唱戏声,那么热闹,那么遥远,像是另一个世界。

不知过了多久,她终于动了动。撑着地面,想坐起来,手却按在一样东西上。低头看,是那两毛钱,被踩得脏污不堪,皱成一团。她盯着那两毛钱,看了很久,很久,然后慢慢、慢慢地,把它捡起来,紧紧攥在手心里,指甲掐进掌心,掐出了血,混着泥。

她摇摇晃晃地站起来,腿软得几乎站不住。扶着一棵玉米杆,稳住身体,然后开始机械地、一件件捡起散落在地上的东西——扯烂的小褂,崩飞的扣子,空了的布包。每捡起一样,身体就颤抖一下。

她蹲下身,把撒了一地的炒瓜子,一颗,一颗,捡回布包里。动作缓慢,仔细,像在进行某种神圣的仪式。有些瓜子沾了泥土,有些被踩碎了,她都捡起来。

全部捡完,她站起身,把布包的带子挂在脖子上,破烂的小褂勉强拢了拢,遮住身体。然后,她迈开腿,一步一步,朝着玉米地外走去。脚步虚浮,踉踉跄跄,像一个刚刚学会走路的婴儿,又像一个垂死的老人。

她没有回家,也没有去戏台找桂花和小翠。她沿着河滩,漫无目的地走。河水哗哗地流,映着西天最后一抹残红,红得像血。

走到村后那座废弃的砖窑时,她停下了。砖窑黑黢黢的洞口像一张大口。她站在那儿,看着洞口,看了很久。手里那两毛钱,已经被汗水和血浸透了。

她转过身,朝着家的方向,慢慢挪去。那疼痛提醒她,刚才发生的一切,不是噩梦。

天彻底黑透了。侯家三层小楼灯火通明,传来男人们喝酒划拳的喧闹声,还有侯大良爽朗的笑声。金凤站在院门外,仰头看着那些温暖的灯光,看着窗户上晃动的人影。

她伸出手,想推门,手却停在半空,剧烈地颤抖。

门突然从里面拉开了。侯大良端着酒杯出来,看样子是要送客。一抬眼看见女儿站在门外,愣了一下,随即笑起来:“金凤?咋才回来?戏好看不?你娘还念叨呢……”

他的话戛然而止。灯光下,女儿的模样让他心头猛地一沉。头发散乱,脸上脏污,衣服破烂不堪,眼神空洞,像个游魂。

“金凤?你咋了?谁欺负你了?”侯大良的酒醒了大半,扔了酒杯,几步跨过来,抓住女儿的肩。

金凤被他抓住,身体猛地一颤,像是被烫到一样,下意识地想往后缩。她抬起头,看着父亲焦急的脸,张了张嘴,想说什么,喉咙里却只发出“嗬嗬”的气音。

侯大良的目光落到女儿破烂的衣服上,落到她脖颈、手臂上那些触目惊心的红痕和淤青上,落到她裤子上那片深色的、可疑的污渍上。他像是被雷劈中,整个人僵住了,脸上的血色瞬间褪得干干净净。

“谁……”他的声音嘶哑得可怕,抓着女儿肩膀的手,控制不住地发抖,“是谁干的?”

金凤看着父亲瞬间惨白的脸,看着他眼里那几乎要喷出来的、毁天灭地的怒火和痛苦,她忽然扯了扯嘴角,想给他一个安慰的笑,告诉爹,我没事。

可那笑比哭还难看。

她眼前一黑,软软地倒了下去,倒进父亲及时伸出的、颤抖的臂弯里。手里紧紧攥着的那两张脏污的纸币,飘落在地。

侯大良抱着女儿轻飘飘的身体,站在自家灯火通明的院门口,站在这个他奋斗半生、以为足以庇护家人的堡垒前,第一次感觉到,彻骨的寒冷。

夜风穿过巷道,呜咽作响,像无数人在低声哭泣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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